说说去性存用配伍
摘要:去性存用,也称制性存用、去性留用、去性取用等,是中医学临证用药的一种特殊配伍形式。但由于概念不严谨、标准不明晰,致使其在认识与应用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看法。兹结合文献对此加...
去性存用,也称制性存用、去性留用、去性取用等,是中医学临证用药的一种特殊配伍形式。但由于概念不严谨、标准不明晰,致使其在认识与应用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看法。兹结合文献对此加以梳理分析。
去性存用之义
检阅文献发现,并未见“去性存用”这一说法,只是徐灵胎在《医学源流论·药石性同用异论》中有相关提及:“盖古人用药之法,并不专取其寒热温凉补泻之性也。或取其气,或取其味,或取其色,或取其形,或取其所生之方,或取嗜好之偏。其药似与病情之寒热温凉补泻若不相关,而投之反有神效。”所言之“取其气”“取其味”等即反映了前人有选择性地取药之所长的配伍技法。因而去性存用应是现今对古方作配伍分析时的一种总结与概括,而相关辞书并未作为词条收录。
去性存用之“性”所指为药之四气,即寒热温凉;“用”所指药之效用或功用。顾名思义,去性存用是指在用药配伍时,根据病情需要,去除或制约某药与病性不符、对病证不利的寒热之性,而借用其病证所需要的某一功用,以发挥其组方的最大效能。
具体分析而言,去性存用的用药大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。一是被去性者之药性与病性相反;二是被去性者在方中居于君或臣之位,发挥着重要作用;三是被取之用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专长;四是被去性者药味虽少而量不小;五是运用去性存用时,所针对的病证病机较为单一,多为纯寒或纯热证,一般没有寒热错杂的情况。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,去性存用的配伍实际上就是一种方中主要药物的寒热并用。
对照上述特点,不难看出去性存用的用药与一般的寒热并用和反佐配伍似而不同。
寒热并用配伍适用于寒热相兼或寒热错杂证,同时使用用量大致相当的寒热药各司其证,既清其热,又温其寒。如半夏泻心汤主治寒热互结之心下痞证,即采用了寒药黄连、黄芩与温药干姜、半夏的配伍;再如乌梅丸主治上热下寒之蛔厥证,也并用了热药附子、川椒与寒药黄连、黄柏等。
反佐的本意原是针对病重邪甚者,其用药是在不改变全方主攻方向的基础上,选择使用少量与君药药性相反的药物,或与病证寒热属性相同的药物,是一种特殊的帮衬用药形式。如《伤寒论》白通加猪胆汁汤,主治阴盛格阳之戴阳证,以附子、干姜等辛热温通药加用苦寒质润之猪胆汁以从阴引阳,曲意顺从,消除格拒之势。一些医家对此有着清晰认识,如《本草纲目》曰:“反佐,即从治也,谓热在下而上有寒邪格拒则寒药中入热药为佐,下膈之后热气既散,寒性随发也;寒在下而上有浮火拒格,则热药中入寒药为佐,下膈之后寒气既消,热性随发也。”《景岳全书》亦云:“以热治寒而寒拒热,则反佐以寒而入之;以寒治热而热拒寒,则反佐以热而入之。”清时名医熊良廷有“反君之谓佐”之语,并释曰:“反者,气性与君性不同也。不同者如君性寒而佐性热,君性补而佐性泻,君性急而佐性缓,君性暴而佐性和也。”
去性存用之例
张仲景对药物的去性存用有着深刻的理解,但在创制的方剂中应用并不算多,现举例如下。
大黄附子汤(大黄、附子、细辛):本方主治阳虚寒结而见腹痛便秘,胁下偏痛,手足不温,舌苔白腻,脉紧弦者。方中苦寒之大黄与辛热之附子、细辛相伍,则寒性被制而通腑导滞之用犹存,从而共奏温下之功。如《金匮要略心典》注曰:“大黄苦寒,走而不守,得附子、细辛之大热,则寒性散而走泄之性存是也。”
三物备急丸(巴豆、大黄、干姜):本方主治寒实腹痛而见卒然心腹胀痛如锥刺,气急口噤,大便不通者。方中大黄之苦寒与病性相反,但与辛热之巴豆可互为制约,互为推动,共逐肠胃冷积。《古今名医方论》引柯韵伯语曰:“《金匮》用此治中恶,当知寒邪卒中者宜之……是方允为阴结者立,干姜散中焦寒邪,巴豆逐肠胃冷积,大黄通地道,又能解巴豆毒,是有制之师也。”
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(麻黄、杏仁、甘草、石膏):本方在《伤寒论》中主治太阳病发汗未愈,风寒入里化热,症见“汗出而喘,无大热者”,后世则用于治疗风寒郁而化热,壅遏于肺,或风热袭肺者,症见身热不解,有汗或无汗,喘逆气急,甚则鼻翼煽动,口渴喜饮,脉滑而数等。方用辛甘大寒之石膏清里热,用辛温之麻黄意在取其宣肺而泄邪热,有“火郁发之”之义,使宣肺而不助热,清肺而不留邪,肺气肃降有权,则喘急可平。
由于对去性存用的用药缺乏明晰标准,使得后世对一些方剂的配伍认定出现歧义,如有学者把《伤寒论》竹叶石膏汤之半夏,《金匮要略》麦门冬汤之半夏,黄土汤之黄芩,《温病条辨》银翘散之荆芥穗、淡豆豉,《丹溪心法》左金丸之吴茱萸等,均视为去性存用的配伍。笔者认为,这些均为误解,基本上应属于佐药中的佐制或反佐用法。还有人把《医学发明》天台乌药散之巴豆所炒的川楝子视为去性存用,这其实应是药物炮制矫味去性。至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,若有外寒表证、恶寒无汗者,麻黄之用正合其证,也不应属于去性存用。
去性存用之识
《素问·天元纪大论》曰:“在天为气,在地成形,形气相感,而化生万物矣。”中药也是这样,其沐浴着天地之气,遵循着四时之律,终成天地间万物之一。《本草问答》指出:“凡物虽与人异,然莫不本天地之一气生,特物得一气之偏,人得天地之全耳。”
药能治病,因于其“毒性”或“偏性”。此如《类经》言:“药以治病,因毒为能。所谓毒者,因气味之偏也。”药物的功效是由其所禀气味等因素决定的。药物各有其能,药力也各有强弱,这反映了药物的偏性大小。如《景岳全书》言:“人参、熟地、附子、大黄,实乃药中之四维。”“人参、熟地者,治世之良相也;附子、大黄者,乱世之良将也。”也就是说,具有同一功效的诸多药物中,总是有出类拔萃者。为了以示区别及便于择用,一些药物便被赋予了“圣药”“良药”“之最”等称号,如生姜为呕家圣药、连翘为疮家圣药、天麻为治风圣药、当归为补血或妇科圣药等。
在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提出的“治病必求于本”总体原则下,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又确立了“寒者热之,热者寒之”“治寒以热,治热以寒”等具体治疗及用药原则,临证治疗即依此而选药组方。而组方的原则是根据病情需要,按照君臣佐使的结构要求,恰当选择,合理配伍,协调一致,相辅相成,以扬长避短,纠偏防弊。《医学源流论》在分析方药关系时曰:“方之与药,似合而实离也。得天地之气,成一物之性,各有功能,可以变易血气,以除疾病,此药之力也……故方之既成,能使药各全其性,亦能使药各失其性,操纵之法有大权焉,此方之妙也。”也就是说,以药组方后,各味药的性用会因药际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发生变化,方剂的功用也因而不是各药物功用的简单相加。
一般而言,选药的标准是要性味合参,性用兼顾,即药性合病之证,药用克病之症,最大限度满足病证的需求。但由于药物的功效有侧重与强弱,医者的认识也有深浅与局限,因而临证时而会遇到某一药物药性适宜而药力不及,或药力强劲而药性不宜等情况,而后者正是应用去性存用配伍方式的内在根本原因。
由此说来,对去性存用的用药方式可有两种理解:一是有意而为,展示了一种配伍技巧,即通过调配使某药的不宜之性受制,对症之力得存,既可因寒热相反而不致过于偏颇,又或可因寒热相激而利于祛邪。二是属于一种无奈之举、权宜之计,即选择性用俱宜的药物时难以遂意,不得已而“另请高明”,只好作去性存用的处理。设若有性用俱宜者可供选择,又何必舍简就繁地去性存用?(朱光 河南中医药大学)
(注:文中所载药方和治疗方法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)
来源:中国中医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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